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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-2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公告
發表時間 : 2018-0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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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期程:107年2月21日(三)起至107年3月9日(五)止。

二、系所審核時間:107年3月9日(五)至3月23日(五)。

三、研發處審核時間:107年2月21日(三)至107年3月30日(五)。

四、證照獎勵線上申請網址:http://140.128.71.105/ncutotc/(帳密與學生篇帳密同。)

五、可申請之證照:

(1)須為106年8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期間考取之證照。

(2)須為「證照獎勵金額一覽表」內有編列之證照。(如附件)

六、依據本校辦法修訂,107年2月1日以後考取之核心證照獎勵金由1000元改為500元。

 

請學生注意以下事項:

1.送出申請時請檢查三次以上銀行帳號及分行是否正確,以免退匯造成需繳交手續費30元

2.郵局帳號為局號+帳號共14碼,在分行查詢時若覺得眼花撩亂,建議先google確定他為第幾支,會比較快(例:太平坪林郵局為臺中13支)

3.提供之銀行帳戶必須為學生本人之帳戶,若有改名請記得先至銀行更換新名字後再申請。

4.若遇特殊家庭因素無法申請或自己無法持有銀行帳戶,請務必先與系助告知,並請系助註記或連繫映蓉(#2612)。

5.申請送出前,請先匯出申請表,確認證照及銀行封面電子檔有正確顯示再按送出。

6.若被退件要修改,或是自己要修改,請於修改後按儲存、儲存、儲存(很重要),匯出確認無誤,再按送件。

7.請隨時注意自己的證照申請的狀態,送件後會呈現【申請中】,系助審查完畢會呈現【系審查符合】,研發處審查完畢會呈現【審查通過】or【送審查委員會】,審查通過即為申請沒問題了,送審查委員會即為申請件有爭議,須經會議審查後才會判定為通過或不通過。

8.此次為申請106/8/1~107/1/31考到的證照,請自己看證照上的生效日期,若在這個區間之前考到的,已經逾期無法給獎勵金,但為入學後至此區間之前考到的可以申請實習時數(http://otc.ncut.edu.tw/form_dowonload.php?sn=NTM=),下載申請表,附上證照影本,送去系辦,至研發處確認無誤後便會登錄至實習平台內,若在這個區間之後,也就是107/2/1之後考到的證照,應屆畢業生預計於4月底5月初可進行申請,若為一般生,請於暑假結束至開學那段期間注意系所公告。